检察荣誉章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旨在表彰长期献身检察事业、工作满三十年的在职检察人员的全国性、终身性荣誉。自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行对从事检察工作满三十年的人员颁授荣誉奖章以来,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先后有五名同志获此殊荣,他们分别是张占忠、赵金亮、陈丽丽、黄宝健、张锦华。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共产党员!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7年以来,五名检察干警用三十年的春华秋实,将自己的人生与一抹鲜明的“检察蓝”紧紧熔铸在一起。三十年,在历史长河中或许只是一朵浪花,但对于一个检察干警而言,却意味着整个检察生涯的长期坚守。回首来时路,有跋涉的艰辛,有攻坚的汗水,也有收获的荣光,但当他们凝视胸前那枚不曾褪色的检徽时,眼中唯有不变的坚定与无悔的赤诚。
一、风雨无阻,他们是司法为民的“追光者”。
1983年至1993年,这五名同志先后加入检察队伍。他们有的从武警部队转来,有的从监狱系统转职,也有的从学校毕业后即加入柳城县人民检察院至今。彼时,办公条件简陋,办案手段传统,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如同灯塔,指引着他们前行的方向。法律职称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到检察员,行政岗位从普通干警晋升到部门负责人或副检察长等职务,再顺应司法体制改革从员额检察官、院领导等岗位退居二线转任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官助理,变化的是岗位职责,不变的是他们执法为民的理念。他们的从检历程像攀登一座山峰,蜿蜒而上,在盛年时达到顶峰,在发挥了重要作用后逐步退至二线或者退休,仍然在以检察人的身份在岗位上、社会上继续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

二、从检的三十年里,他们经历了无数次“风雨”的考验。
他们曾为核实一份关键证据,跋涉在柳城县的山路;曾为攻克一个疑难案件,在无数个深夜里与卷宗为伴,灯火长明;也曾面对情与法的纠缠、权与法的较量,他们始终坚守内心的信仰。“案子再难,难不过事实真相;压力再大,大不过法律尊严。”“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这是他们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是他们三十年来一直践行的行为准则。风雨洗去了浮躁,沉淀下的是对法治信仰的忠诚。

三、初心如磐,他们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人”。
“检察蓝”是制服的颜色,更是正义的象征。他们将这份颜色穿在了身上,更刻进了心里,融入了血脉中。在反腐败斗争一线,他们铁面无私,与腐败分子纠缠到底,守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公诉席上,他们义正辞严,用扎实的证据和精准的法理,让罪恶得到审判,让正义得以伸张;在控告申诉、刑事执行工作中,他们认真倾听来访人员的诉求,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近况,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用司法温度温暖人心,照亮维权之路,帮助在押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走向正途。

三十年里,他们办理案件超过数千起,每一起案件办理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实践,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凝聚着他们的智慧、汗水与担当,案件质量就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他们也因为办理的各个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收获了许多荣誉,多次立功、接受嘉奖。“一笔下去,关系重大,必须慎之又慎。”正是这份如履薄冰的敬畏与责无旁贷的担当,让他们的每一个法律决定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这枚沉甸甸的荣誉勋章,也因他们的行动而愈发闪亮。
四、甘为人梯,他们是薪火相传的“引路人”。
三十载光阴流转,青丝已成白发,但他们眼中的光芒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却从未消减。他们无悔于将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这片深爱的法治沃土。如今,他们已成为年轻干警心目中的榜样,案件拿不准了、法律适用有疑惑了,都会找到老大哥、老大姐咨询、讨教,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审讯技巧、文书心得传授给后辈,耐心指导,倾囊相授。

在他们的指导下,一个又一个检察新兵成长为业务骨干。他们言传身教,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和严谨细致、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代代传承。这份“无悔”,不仅是个人的选择,更是一种精神的延续和事业的接续。
蓝衫依旧,初心永恒。风雨三十载,磨砺的是意志,不变的是初心;忠于党旗红,无悔检察蓝,书写的是忠诚,担当的是使命。他们用三十年的坚守,深刻诠释了“人民检察官”五个字的千钧重量。他们的故事,或许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却因平凡中的执着、因岁月里的坚守而熠熠生辉。在党的强有力的领导下,这抹象征着守护公平正义的“检察蓝”将继续在他们和他们所引领的后来者们身上闪耀出更动人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