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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会
时间:2024-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柳城县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会。柳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晓东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网信办主任(兼)侯陶莉同志莅临指导。


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把握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五个主题开展学习研讨。会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享了学习心得和讨论发言;旁听的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也结合实际谈了学习体会。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常态化学习重点内容;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要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我院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党纪要求在检察工作中落实落细。


侯陶莉副部长对柳城检察院党组此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理论学习的责任感。要主动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单位日常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推进。

二是严格学习制度,规范化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认真逐条学习新修订、出台的《规则》《意见》和《细则》并严格执行,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做好专题学习安排,做到应学尽学、深入学。要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三是丰富学习形式,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并取得实效。立足单位实际,丰富一些学习载体和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积极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坚持原原本本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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